公司新闻 >> 历史上7月

历史上7月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(一)

    日期:2020-06-12

        事故回顾

        2018年7月12日11时30分左右,宜宾江安壹米滴答金桥物流公司将2吨标注为原料的COD去除剂(实为易爆危险化学品氯酸钠)送达至宜宾恒达公司仓库。随后,公司库管员宋泽容未对入库原料进行认真核实,将其作为原料丁酰胺进行了入库处理。

        14时左右,公司二车间副主任罗吉平开具20袋丁酰胺领料单到库房领取咪草烟生产原料丁酰胺,宋泽容签字同意并发给罗吉平33袋“丁酰胺”(实为氯酸钠),并要求罗吉平补开13袋丁酰胺领料单。

        15时30分左右,二车间咪草烟生产岗位的当班人员陈代耀(男,二车间副主任)、毛泽群(女,工人)、左洪梅(女,工人)、李青魁(男,班长)四人(均已在事故中死亡)通过升降机(物料升降机由车间当班工人自行操作)将生产原料“丁酰胺”(实为氯酸钠)提升到二车间三楼,而后用人工液压叉车转运至三楼2R302釜与北侧栏杆之间堆放。16时左右,用于丁酰胺脱水的2R301釜完成转料处于空釜状态。17时20分前,2R301釜完成投料 。17时20分左右,2R301釜夹套开始通蒸汽进行升温脱水作业。18时42分33秒,正值现场交接班时间,二车间三楼2R301釜发生化学爆炸。爆炸导致2R301釜严重解体,随釜体解体过程冲出的高温甲苯蒸气,迅速与外部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并产生二次爆炸,同时引起车间现场存放的氯酸钠、甲苯与甲醇等物料殉爆殉燃和二车间、三车间的着火燃烧。

        事故共造成19人死亡,12人受伤(其中重伤1人)。19名死亡人员(其中男性12名,女性7名)中,其中17人为宜宾恒达公司员工,1人为成都化润公司派驻员工,1人为相邻的宜宾万翔建材有限公司员工。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4142万元。经计算,本次事故释放的爆炸总能量为230公斤TNT当量,初始爆炸(第一次爆炸)当量为50公斤TNT。

        事故直接原因

        恒达科技公司在咪草烟生产过程中,误将氯酸钠当作生产原料丁酰胺投入二车间的甲苯脱水釜R301(容积为3立方米),氯酸钠、丁酰胺和甲苯混合物在加热条件下剧烈反应,形成化学爆炸,并引起二、三车间起火燃烧。

        此外,宜宾恒达公司未批先建、违法建设,非法生产,未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也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,对事故的发生负主要责任。

        时光倒流

  •     企业的老板不能随便改生产工艺。
  •     所有的生产要等所有厂房建设完毕,试运营后再生产。
  •     人员配备不齐,缺少验收岗位。